烏克蘭歷史文化介紹:
烏克蘭歷史
烏克蘭地理位置重要,自然條件良好。歷史上為兵家必爭之地,烏因而飽經戰亂。烏克蘭民族是古羅斯族的分支。“烏克蘭”一詞最早見于《羅斯史記》(1187年)。公元9—12世紀,現烏克蘭大部地區并入基輔羅斯。1237年至1241年,蒙古金帳汗國(拔都)西征占領基輔,城市遭破壞。14世紀受立陶宛大公國和波蘭的統治。15世紀大體形成烏克蘭民族。1654年烏克蘭哥薩克首領赫梅利尼茨基與俄羅斯沙皇簽訂《佩列亞斯拉夫和約》,烏克蘭并入俄國,西烏克蘭在俄國內部取得自治權。18世紀90年代西烏克蘭也并入俄國。1917年12月12日,建立了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18年至1920年外國武裝干涉時期,西烏克蘭被波蘭白匪占領。1922年蘇聯成立,東烏克蘭加入聯盟,成為蘇聯創始國之一。1939年11月,西烏克蘭與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合并。1940年8月,北布科維納和比薩拉比亞的一部分并入烏克蘭。1941年,烏克蘭被德國法西斯占領,1944年10月,烏克蘭全境解放。1945年10月,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作為一個非獨立國同蘇聯一起加入聯合國。1990年7月16日,烏克蘭最高蘇維埃通過《烏克蘭國家主權宣言》,宣稱烏克蘭憲法與法律高于聯盟法律;并有權建立自己的武裝部隊。1991年8月24日,烏克蘭脫離蘇聯,宣布獨立,并改國名為烏克蘭。1996年通過新憲法。
公元1654年烏克蘭與俄羅斯正式合并。1922年蘇聯成立,烏克蘭加入聯盟(西部烏克蘭1939年加入)。1990年7月16日,烏議會通過《烏克蘭國家主權宣言》。1991年8月24日宣布獨立。
烏克蘭文化
烏克蘭文化政策的宗旨是:國家對文藝組織和藝術家提供法律保障,支持民族文化的發展,不對其實行政治或行政干預。維護文化藝術在其存在和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自身價值和獨立性。保證創作自由,保存文化遺產,為各民族人民進一步發展其傳統文化創造必要條件。吸引各方資金,以支持文化基層單位和重要文藝機構開展活動。
2003年, 烏文化藝術部開展了一系列旨在弘揚烏克蘭文化的活動:1、加大對文化事業的投資力度。2003年國家文化預算撥款2.772億格里夫尼亞,同比增長10%。2、大力發展藝術院校和圖書館信息網絡建設,完善使用程序,增容信息庫。截止2003年底,烏共有國家級劇院96所,各級博物館480家,電影廠10家,電影放映機構2萬所。各類圖書館近6萬所,藏書9億冊。有2萬多座建筑物被列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3、扶持地區文化,弘揚民間傳統文學藝術。相繼舉行了全烏鄉村文化站匯演,“小村藝術”、“鄉村文化”等形式多樣的展覽演出活動深受當地群眾的喜歡,有效地促進了民間文化藝術的發展。4、吸引青年從事民族文化活動。不僅有效抑制了藝術學校驟減趨勢,還于去年新增設了2所藝術類院校:盧甘斯克國立文化藝術學院和基輔市舞蹈學院。據官方統計數據,2003年報考文藝類院校的人數明顯增加,反映出青年人獻身藝術,致力于烏文化事業發展的積極勢頭。
截至2005年底,烏共有國家級劇院135所,各級博物館394家,電影廠7家,電影放映場所4.1萬個,各類圖書館2.03萬個,藏書3.36億冊。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2萬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