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起,英國駐華使領館不再辦理領事認證,這是證據英國駐華使館公告得來的消息。英國政府不要求在英國使用的外國文書辦理領事認證。
具體公告內容為:自2016年5月1日起,英國駐華使領館將不再受理送往英國使用的文書的領事認證。同時,英國駐華使領館也將不再對用于第三國的文書(如,用于申請申根簽證的文件資料)進行領事認證,此類文書應由使用國家相關機構認證。
據此,中國國內有關機構出具的學歷證、結婚證等文書如需送英國使用,無需再辦理英駐華使領館認證。對上述文件形式的具體要求,如是否需要中國國內公證處公證,是否需提供原件等,可以向英國方面的文書使用機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