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說,巴內政部近日召開高級別會議,旨在加強簽證發放流程透明度,杜絕濫用巴中兩國間的簽證互惠制度,同時理順對赴巴進行政府批準和資助項目的中國公民工作簽證的發放流程。
會議決定,巴駐外使領館將只被授權向中國公民發放有效期為一年的多次赴巴工作簽證,且簽證發放機關需事前證實其參與項目的真實性,并獲得中國官方出具的安全許可。工作簽證延期辦理只能由巴內政部批準,相關辦理人員屆時需遞交其雇傭單位的延期申請以及相關文件。
會議還決定,鑒于此前發生過個別持偽造或假文件在巴駐外使館辦理赴巴簽證的案件,此后相關機構向中國公民發放商務簽證和商務落地簽證需事先獲得巴指定工商會認可或發放的邀請函或派遣函,同時還需持有巴駐外使館商務官員或巴其他駐外機構指定從事商業促進活動官員的相關證明文件。
巴內政部長尼薩爾在該會議上指示內政部在簽證發放,尤其是向中國公民發放簽證流程中堵住漏洞,確保簽證發放過程的透明度。他還敦促巴相關登記機關加快統合在巴中國公民的信息,以便與巴安全機構共享該信息,從而安排相關安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