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簽證被拒,是申訴還是直接二簽?
問題說明:
準備近期去德國,往返機票都定了,也提供了資產證明,但是由于工作證明是在朋友單位開的,和簽證中心要求提交的社保資料不一致,現在被無情的拒簽了。但是我想申訴,或者還是直接準備二簽?請問如何提交資料可以幾率大點?我自己有固定的工作,也算是事業單位,但第一次提交申請的時候,覺得單位開證明麻煩就沒有提交。自己家里也有公司是自己的法人,但是第一次提交的時候由于公司放假沒拿到資料就又沒有提交。現在我該怎么才能證明自己不是有意要欺騙的啊?
問題解答:
申請人所提交材料或其內容系虛假材料或內容不實。根據簽證法第32條第1b款,申請將被拒絕。很明顯簽證官發現了你提供的是假的在職證明,這是根據他們的簽證法直接拒簽的。申請人想要二簽,必須給一個充分的理由,第一次為什么要提供假的在職?德國人是出了名的嚴謹,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這提供虛假材料后果是比較嚴重的,以后申請申根簽證都會被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