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探親訪友 (北京領區),個體經商老人去挪威探望女兒女婿,需要什么公證資料?
問題說明:
背景:
1.父母是個體經商,有營業執照。
2.女婿在挪威有正式工作,女兒沒有工作但已拿到陪同簽。
3.本次只有媽媽一個人前往,爸爸不去。
4.女兒戶口已遷出,不與父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
問題:
1.邀請人是女婿,是否需要丈母娘和女婿的親屬關系公證書?如果需要怎么辦?
2.女兒已有自己的出生公證,結婚公證書,請問媽媽是否也需要辦理出生公證?戶口本公證?營業執照是否需要英文版,復印件是否還需要蓋章(營業執照本身有公章)?
3.獲得簽證幾率大嗎?
問題解答:
1. 個體經商,有營業執照的,可以給自己開在職證明,蓋章簽字。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需要翻譯,需要再蓋公司公章。
2. 申請人與邀請人的關系:提供母親與女兒的關系證明,女兒與女婿的關系證明就可以的。
3.女兒的出生公證原件是否在國內,原件需要去單認證,才能做為申請材料來遞交。
4. 簽證材料首先要齊全,至于簽證獲得完全取決于簽證官。